有着“今日油条”之称的事物,被名为“今日头条”的主体告了,这一看起来显得有些滑稽的商标方面的纠纷,其背后是在企业品牌保护这场战斗当中,每一天都正在进行着的严肃的戏码。
商标侵权的核心认定
商标侵权的关键要点在于是否致使“混淆”。确切来讲,也就是消费者会不会将“李鬼”认作“李鬼”。从法律层面而言,不但得考量商标自身是否相像,而且还要考量是否会使得公众产生两者存在关联的错误认知。
举例来说,山东有一家传媒公司,在其官网运用了“腾讯传媒”标识,法院觉得这样会致使公众产生一种误解,认为其服务是由腾讯予以提供的,此行为侵犯了腾讯的商标权。另外,企业名称当中使用“腾讯”字样,同样是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而这种判断标准,在实践当中是被广泛加以应用的。
“傍大牌”的常见手法
采取模仿知名商标文字、读音或者图案的,常常是“傍大牌”者,像注册“百度烤肉”,目的是使消费者联想到搜索巨头“百度”,进而快速获取市场关注,这属于一种典型的搭便车行为。
他们偶尔会搞防御性甚至存有恶意的商标注册行为,比如“今日油条”的运营方,在短时间之内申请了“饼多多”“快手抓饼”等好些与知名互联网品牌相似的商标,这般批量注册的举动,其攀附的企图比较清楚明晰。
法律提供的保护屏障
对于已经进行注册的驰名商标而言,法律给予其“跨类保护”特性,这所意味的是,哪怕他人把该商标运用在全部都不同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之上,只要存在可能对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况存在,那么也存在可能被宣告禁止的状况发生,这一项原则属于打击“傍大牌”行为的具备强大效力的一种武器 。
申请的“益达YIDA”商标,在“金属轨道”这个类别上被驳回了,原因在于它复制了驰名商标“益达”。同样的,“阿里巴巴”商标在其他不相关类别的注册申请,也有可能因为复制驰名商标而不被核准。这给知名品牌构建起了更宽的护城河 。
品牌方的主动防御策略
品牌方对于商标应从事先筹划布局,除开核心业务范畴类别之外,还应当具备前瞻性眼光,在和业务存在关联或者有可能进行拓展的领域去开展注册商标行为,构建起完备完善的商标防护网络,如此能够切实有效地降低被他人钻取空子的可能性机会。
然而,防御性注册并非能一劳永逸就大功告成 。按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要是注册商标毫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都不加以使用,那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是能够提出申请予以撤销的 。这也就表明了,要是盲目地去注册大量闲置不用的商标,其实质性本身也是存在着被“撤三”的那种风险的,还需要投入相应的管理成本才行 。
遭遇侵权后的维权路径
一旦察觉到遭受侵权,品牌方能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诉,或者径直向法院提起诉讼。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今日头条”控告“今日油条”的案件,这属于典型的司法诉讼途径。
在诉讼进程里,提出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这样的诉求是较为常见的情况。品牌一方人士需要给出证据证明对方的使用举动造成了混淆的状况,以及自身因为此种情况而遭受到的损失或者对方所获取的非法利益。证据具备充分的特性直接关联到维护权利这件事情的成功或者失败。
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冲突
企业名称当中的字号,跟商标是分属于不一样的管理体系的,这便给一部分人提供了可乘之机,把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注册成为自己公司的字号这种情况,也同样存在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就像前面所说的山东传媒公司使用“腾讯”字号的那个案件 。
每当要处理解决这类纷繁复杂的冲突之时,常常是非得要商标权利人去提起有着不正当竞争性质的诉讼才行。法院方面就会去详尽审查被告所使用的字号是不是有着那种攀附商誉的不良恶意,而且还要去判断是不是足够能够引起市场方面的混淆状况。一旦成功地维护了权益之后,侵权的那一方很有可能会被判决禁止继续使用并且要去变更企业的名称。
当面对那接连不断涌现出来的“傍大牌”状况时,你觉得除开法律方面的手段之外,还有什么样的方式能够更为有效地去遏制这种带有投机性质的行为,进而保护住创新者所拥有的品牌价值呢?欢迎在评论的区域当中分享你个人的看法,要是感觉这篇文章存在一定帮助的话,请给予点赞来表示支持。